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这意味着,这部施行20余年的法律将迎来首次系统性“大修”。草案中新增的“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备受关注,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对智驾滥用“踩刹车”,为“自动驾驶”划出明晰的法治跑道。
一方面,补齐上位法空白,才能告别“摸着石头过河”。自动驾驶从实验室驶向大马路,走的是先试点后推广的探路模式。从封闭园区测试到开放道路示范,从部门政策文件到地方管理办法、各项行业标准陆续出台,产业一路小跑向前,却始终缺乏国家法律的顶层指引。如今L2级辅助驾驶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超七成,首批L3级车型获准上路,但路权归属、违章主体、事故定责等核心问题长期悬而未决。
法律空白,只会导致消费者对新技术心存顾虑,执法环节缺乏明确依据,最终都会化作产业发展堵点。此次专章入法,最核心的价值就是补齐上位法的关键一环。自动驾驶从此有了正式法律概念,上路条件等要求有了统一遵循,驶入有法可依的正轨,也为产业发展进一步筑牢了根基。
另一方面,明晰责任边界,方能破除概念混淆乱象。有人担心规则多了会束缚创新,实则恰恰相反。有边界的创新才能走得更远,责任清晰的产业才能跑得更快。前些年,不少车企打概念擦边球,把“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营销造势声势浩大,但出了事故却往“用户操作不当”上推。责任模糊的灰色地带,滋生出投机取巧的行业乱象,既透支消费者的信任,也拖累行业整体技术进步。
此次草案明确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一条规则,划清了困扰行业多年的责任红线。这条线划下去,将进一步倒逼车企把精力聚焦技术研发而非营销噱头,用户接受新技术也更有底气。责任清晰了,市场预期稳定了,产业活力自然充分释放。
随着国家层面立法破局,广东、广州作为自动驾驶的“超级试验场”,必须抢抓窗口期,化先发优势为胜势。截至今年3月,广州累计开放了8个行政区和空港经济区的1364条测试道路,单向总里程达2641公里。示范运营区域的面积达到3240平方公里,全国第一。小马智行、文远知行等头部企业扎根发展,无人出租、智慧公交等场景落地走在前列,技术、场景、产业链等发展优势在这里都能找到。
借系统性“大修”东风之力,广州大可乘势而上,既要加快对接国家法律框架,细化地方配套实施细则,完善政策生态,又要依托完整汽车产业链,拓展更多城市场景应用。只有把先行先试的经验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的发展胜势,广州才能成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高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期待此次修法,将助力这场改变未来出行的技术变革,驶向更安全广阔的远方。
广州日报评论员 许晓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