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正处于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陆海统筹,提高经略海洋能力,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海洋法治体系,是海洋经济健康有序、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统筹推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洋科技创新突破、海域空间精准管控、海洋高端人才引育、海洋法治体系完善等重点工作,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全方位筑牢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实根基,加快推进海洋强国建设。
强化制度保障,以法治手段规范海洋产业发展秩序。当前,我国海洋产业发展仍面临结构不合理、传统产业占比偏高、新兴产业发展滞后、产业布局亟待优化等突出问题,制约着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提升。推动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必须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向发力,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同时,以法治手段规范海洋产业发展秩序、明晰产业发展边界,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建设提供稳定制度保障。
健全长效机制,为海洋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海洋科技创新是引领海洋事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也是全球海洋竞争的关键领域。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法治保障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升级。一方面,完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高效衔接,聚力开展海洋科学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海洋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另一方面,健全涉海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配套出台靶向精准、务实有效的专项扶持政策。同时,强化海洋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构建长效化制度保障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法治保障,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创新秩序,为海洋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科学规划用海,持续彰显海洋经济发展韧性。当前,海洋空间越来越紧张,用海需求越来越多,用海矛盾一直存在。这就更需要科学规划与法治化管理破解发展难题。要坚持陆海统筹发展理念,理顺海洋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海洋空间与资源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统筹制定海洋发展战略、目标任务与配套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全域覆盖、科学高效的海洋空间和资源规划体系。统筹衔接用地、用海、用岛政策,以法治手段规范海洋开发利用行为。通过完善海洋空间规划法治保障,明晰各类海域使用权限、开发标准和管控要求,推动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协调。
构筑人才制度优势,筑牢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当前,我国海洋人才队伍存在传统产业人才饱和、新兴产业和复合型高端人才紧缺的结构性矛盾。要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破除人才引育留用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强涉海高校建设,优化涉海学科专业布局,整合优质涉海教育资源,做强优势涉海学科,培育交叉融合型涉海专业。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筹建高水平海洋智库。
健全海洋法治,全力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把海洋法治建设贯穿海洋经济发展全过程,完善法治体系、优化法治环境、培育法治人才,为海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聚焦海洋新质生产力、数字海洋、海洋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智慧航运、无人船舶、深海资源开发等新兴领域前瞻性立法,填补法律空白。加快推进国家顶层立法布局,抓紧研究制定海洋基本法,夯实海洋治理基础性法律支撑。持续加大新修订海商法的普法宣传与贯彻力度,有序推进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涉海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适配更新与配套制度细化。
二是持续优化海事海商营商环境。健全涉海市场准入规则、海洋产权保护机制,大力发展海事海商法律服务业,完善诉讼、仲裁、调解“三位一体”的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涉外海事法律服务水平,依法保护各类涉海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开放包容的涉海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海洋经济深度融入全球海洋产业链供应链。
三是优化海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与海事、海洋、航道等管理部门和海事法院、仲裁机构、海事律所及航运龙头企业等的合作,搭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育人平台,创新海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多层次递进式实践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打造“海洋特色+校地联动”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海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海洋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李华武 作者系广州航海学院文理学院党委书记、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