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执政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执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核心是回答“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根本问题。依托“第二个结合”筑牢文化主体性与价值根基,遵循“中国之治”的内在逻辑构建实践范式,有助于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价值根基与文化本源
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即“第二个结合”,从根本上厘清了政绩观的价值原点、历史维度与文明底色。
“第二个结合”奠定了正确政绩观的立场根基——为民造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使命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等民本思想,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第二个结合”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深度契合,并凝练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根本论断。
“第二个结合”塑造了正确政绩观的历史维度——久久为功。“政贵有恒,治须有常”的治理智慧,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统一的辩证认识论深度契合。要始终以历史眼光看待发展,既立足当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更着眼长远、为子孙后代谋发展,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实现潜绩与显绩、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统一。
“第二个结合”筑牢了正确政绩观的文明底色——胸怀天下。中华民族主张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天下大同的天下情怀,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国际主义精神深度结合。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胸怀天下,既把中国的事情办好,也为世界发展贡献力量。这为正确政绩观注入全新的文明内涵。
实践范式与评价标尺
善治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目标。“中国之治”的逻辑是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人民为中心为根本立场,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基本路径,不仅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实践框架,更为正确政绩观确立了清晰的实践规范与科学的评价标尺。
善治的人民主体性逻辑,规定了政绩评价的根本标准。“中国之治”的本质,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人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这一逻辑从根本上否定了“唯GDP论”等片面政绩评价体系,明确了政绩好坏的最终评判权在人民群众手中。
善治的系统性逻辑,规范了政绩创造的科学路径。这一逻辑深刻纠正了片面化、碎片化的政绩观偏差,摒弃了“重经济轻民生”“重发展轻环保”“重速度轻质量”的错误倾向。以生态治理为例,我们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了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协同共赢,创造了兼具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综合绩效,彰显了系统观念下善治实践的强大生命力。
善治的公平正义逻辑,明确了政绩创造的价值导向。公平正义是善治的灵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中国之治”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政绩创造必须围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应从以下三个维度协同发力,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一是以“第二个结合”筑牢思想根基,坚守为民造福的初心使命。要坚定文化自信,持续深化对“第二个结合”的理论学习与实践领悟,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创造政绩”的根本问题,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以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二是以善治逻辑规范实践行为,构建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要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将善治的系统性、公平性、可持续性要求融入政绩考核体系,提高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治理、共同富裕等指标的权重,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政绩评价机制,让人民群众成为政绩评价的核心主体。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让政绩创造始终符合善治要求与人民根本利益。
三是以全球治理格局拓宽视野胸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坚持胸怀天下,深刻把握中国与世界发展的内在联系,既要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以中国式现代化的扎实推进创造更多惠及人民的政绩,也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周霞 作者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4年度重点项目GD24ESQ05的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