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拒绝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手机租赁服务的倡议书》,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清朗、健康、安全的成长空间。
中小学生与手机的“爱恨情仇”纠结了很多年,令无数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头疼不已,直到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算是一锤定音。从此,学校对孩子使用手机情况进行合理管控变得名正言顺,广大家长也松了一口气。
孰料,这边厢刚刚掩上一扇“大门”,那边厢便挖了一条“地道”——一些学校周边商铺嗅到了商机,以租赁的形式,向中小学生提供手机使用服务,甚至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一些自控力较差的中小学生从此课后便有了“好去处”,一放学就往这些商铺里钻,租手机、玩游戏,在虚拟世界里放飞自我,过度沉迷之后,别说是上课,有时连吃饭都顾不上。这样一来,这一领域的家校合作成果便大打折扣。
更让学校和家长气得不行又奈何不得的是,这些商铺开展的“擦边业务”一直处于“看得见,管不着”的状态。这种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商铺既不是正规网吧,也不是传统电信网络专营店,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管?而且,由于手机租借、寄存的行业属性不明确,缺乏明确的行政管理依据,即便想管又如何管?哪怕学校急得跳脚,恐怕也是鞭长莫及。问题就摆在那里,治理方案在哪里?
珠海市积极寻求解题方法,诚意可鉴。八部门联合发出倡议,其首要意义在于警示宣导——让社会看清商铺向未成年人提供手机租赁服务的危害性,击碎商家“只租硬件、不担责任”的认知幻觉。更深一层,在于搭建多方共治的框架。单靠市场监管力量,难以应对这类零散、隐蔽的新业态,只有执法、司法、市场监管、教育、文旅等多方联手,方能打通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监管链条,推动商家自律、学校预警、家长配合、行政监管、司法介入同向发力,拧成治理“一股绳”。
倡议只是起点,重要的是要找到落点。针对这一灰色地带,有些地方开始法治探索。2025年12月9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4家校园周边商铺立案——这些商户以“租存手机”名义按小时出租、按天寄存手机,让在校学生规避校内手机管理。核查后,检察官认定其行为“本质上属于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明显属于超范围经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同时,行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检察院依据该法第一百零六条提起公益诉讼。这一法治实践具备双重价值:一则厘清行为性质,为行政监管提供依据;二则通过公益诉讼,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刚性效能。
治理之道,“软”“硬”兼施:软倡导与硬监管不可偏废。只有把倡议的共识转化为持续行动,以法治手段破解定性难、取证难的困境,才能铲除伸向未成年人的租机灰色链条。
广州日报评论员连海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