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公布《天河区加快推动现代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支持企业更好做强做优做大,加快推动天河区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即日起至2024年5月23日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聚焦重点领域,提升产业链发展韧性,发挥总部企业引擎作用,提出对上一年度被认定为广州市或天河区总部企业的批发零售业企业(集团),按照申报主体上一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每个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同时,鼓励新能源配套应用发展,对年度商品销售额首次突破3000万元、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主营机动车充电零售、氢能源加注销售等新能源销售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支持。
征求意见稿提出引导创新业态模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对新设或外迁入市,入驻当年或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亿元-5亿元、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电商企业,入驻后分别按照企业当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1000万元支持。鼓励开展智慧化商圈(商店)建设,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面向消费者、商业企业、运营机构和政府部门等智慧应用服务体系或平台的项目,给予项目建设方实际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征求意见稿提出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商贸业规模能级,对新设或外迁入市,入驻当年或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商品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或1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在落户之后的前三年,年度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度经营发展情况连续三年给予资金支持,每家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
在促进市场繁荣,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发展,对获得广州市《关于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的若干措施》支持且在天河设立了独立法人公司的首店项目,给予国际品牌(不含港澳台)在天河区开设的亚洲首店每家15万元、中国(内地)首店每家10万元、华南首店每家8万元、广州首店每家5万元的落户支持。同时,对负责开展天河区重点商圈整体营销以及由市、区政府主办的购物节、美食节等主题活动的企业、商协会和组织机构,给予活动举办场租、宣传等实际发生费用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强化要素支撑,推动产业生态培育打造,企业获得批发零售业政策支持的,可安排最高不超过应得奖金80%的资金用于奖励本企业高管团队、骨干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人才,给予人才落户、人才绿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学、医疗保障、高管亲属养老等方面支持。
公众可浏览以下链接查阅征求意见稿,了解反馈意见的途径和方式:
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qtgg/content/post_9613449.html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钧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