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即将新增一家市内免税店,将为旅客来深“买买买”提供更多新选择。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这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设立的免税店适用《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据悉,该《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亮点:中国旅客也可消费
《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所称市内免税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按规定设立在市内,向即将出境的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市内免税店销售的相关商品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办法》明确,市内免税店的销售对象为即将于60日内搭乘航空运输工具或国际邮轮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籍旅客)。市内免税店采取市内提前购买,口岸离境提货的方式,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后,应当在设立于口岸出境隔离区内的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一次性携带出境。
业内专家认为,这次放开的市内免税店最大的亮点是中国旅客也可以买,主要免的是关税。此前,深圳虽有160多家离境退税店,但只有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可以买,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
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根据《通知》,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持出入境有效证件,并已购买出境机票或国际邮轮船票。其中出入境有效证件指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
②由旅客本人凭购物凭证、出入境有效证件在免税商品提货点提取免税商品。
③在即将离境口岸所属城市的市内免税店购物。
此外,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不设购物限额,但应当符合海关关于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的规定。旅客将所购免税商品携带出境后,再次携带进境的,按照进境物品管理,照章征(免)税。
免税商品的经营范围如何确定?
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食品、服装服饰、箱包、鞋帽、母婴用品、首饰和工艺品、电子产品、香化产品、酒等便于携带的消费品。
免税商品的经营范围,严格限于海关核定的种类和品种,核定工作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实施。
《通知》还提出,鼓励市内免税店销售国货“潮品”,将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
目前国内有哪些市内免税店?
根据资料显示,国内现有市内免税店和可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的外汇商品免税店有19家,分布于上海、北京、厦门、三亚等城市。

目前,深圳的9家免税店大多分布在机场、轮码头、各口岸等。此外,深圳还有多家符合资质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店,目前已经发布至第八批,可在深圳市商务局官方网站查询。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轩慧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吕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