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天河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责令王莉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终止其代表资格。
6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向天河区人大常委会通报,6月19日凌晨,王莉在天河区车陂路涉嫌酒后驾驶被查获,经检验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全区人大代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履职尽责,反对特权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好代表形象。
目前,市公安部门已依法对王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