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从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来看,包括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支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
其中,统筹考虑不同领域特点,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1 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中央财政贴息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200亿元。
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来看,包括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 号)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 2 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 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 1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2024 年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继续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底,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等规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但尚未补贴的,经生态环境部核实核定后分期据实予以支持。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方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