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9时,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开放团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养老、育幼、家政等服务扩容提质,支持社会力量提供社区服务。多渠道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我听了之后,倍受鼓舞。”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所长杨丽婷表示,“幼有所育”是家事也是国事。当前,婴幼儿照护能否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持,已经成为影响家庭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建议积极推进托育服务普惠化、规范化、法治化。这不仅是完善生育配套政策的有效手段,更是新时代重大的民生工程。”杨丽婷说。

杨丽婷提到,在调研中发现,一方面,托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另一方面,供需存在矛盾。究其原因,“收费高”是直接因素,“不放心”是重要因素。“建议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设立普惠托育建设专项财政资金,加大对农村、脱贫地区的支持。建立普惠托育建设补贴、托位补贴、生均补贴的最低标准,由各级财政统筹。”杨丽婷补充道,稳步推进“托幼服务一体化”,对已经出现生源不足、学位空余的幼儿园,特别是公办幼儿园举办托班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自行举办或联合办托,适当向周围居民开放。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
在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方面,杨丽婷建议,规范托育机构建设、运营、服务标准,完善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托育行业监督问责机制,加强托育服务数字化监管,定期向社会发布权威监察报告,实施优胜劣汰制度、年检抽查制度、黑名单制度。建设各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加强经验推广和示范引领,打造覆盖全国的托育服务指导体系。此外,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托育服务人才专业标准和岗位从业证书制度,制定托育人才晋升激励制度。
在推进托育服务法治化方面,杨丽婷建议,加快托育服务法的立法进程,并鼓励各省市出台完善托育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为国家层面立法提供参考。同时,探索将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整合立法,为托幼服务一体化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楚涵
海报/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传凌、陈湫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