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的女生为了让自己外貌更加靓丽,会选择接受美容手术。但美容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甚至还让不具有医疗资质的人员进行整形手术。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一宗案件就涉及整容失败引发的索赔纠纷。
2020年8月10日,石某与某丽公司约定由后者为其进行脸部注射填充、眼部和鼻部手术。随后,某丽公司为石某实施了脸部填充、肋骨隆鼻和眼综合手术,其中脸部填充手术由某丽公司指派不具有医疗资质的人员进行,肋骨隆鼻和眼综合手术由有医疗资质的医生进行。
石某向某丽公司支付了93000元费用,35000元为脸部填充的费用,其余58000元为肋骨隆鼻和眼综合手术的费用。
因手术失败,石某起诉请求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及赔偿三倍的服务费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认为:石某的脸部填充由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毛某操作,某丽公司在向石某提供脸部填充美容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二审法院判决某丽公司应当退还该项目的服务费及给予服务价款三倍的赔偿适当,对某丽公司的再审请求予以驳回。
法院指出,因美容消费存在经营者的资质不足、消费告知不足等原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案不仅对规范经营者依法经营美容服务项目具有警示作用,对消费者亦起到正面的教育意义——消费者在消费美容服务时,应尽到相应的谨慎审查义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合理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