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明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9号,下称《通知》),明确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等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省人社厅介绍,2019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及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50号),公布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规模和“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该文已到有效期限。为推动新一轮人才下乡,印发了本《通知》,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三支一扶”人员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作出规定。
《通知》明确,广东省每年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具体补贴标准上,《通知》明确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100元,地级以上市财政统筹县(市、区)财政承担1500元。
记者发现,与粤人社发〔2019〕50号文相比,针对社保补贴和其他补贴的规定有所调整。粤人社发〔2019〕50号文明确,省“三支一扶”人员统一按3600元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
而此次《通知》则明确,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有关规定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
其他补贴方面,粤人社发〔2019〕50号文明确,省财政承担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2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而本次《通知》明确,省财政承担“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3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今年4月,省人社厅发布了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明确继续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志愿服务(简称为“三支一扶”)。本次印发的《通知》则明确,《通知》自印发之日(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4年4月1日至印发之日参照本《通知》执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