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有的住户会选择在家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这样会不会侵犯到邻里住户的个人隐私呢?近日,广东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加装监控引起的侵犯隐私权纠纷。

为了保障自家的财物安全,广东居民何某在自家大门口顶部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摄像范围覆盖了部分公共走廊。而陈某就住在何某隔壁,因何某安装监控的问题双方多次产生争执,陈某无奈之下以何某侵犯隐私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拆除摄像头。
“他装的监控可以拍摄到我们进出和亲友来访的情况,说不定还能监听、记录到我们谈话信息,已经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陈某控诉道。
“我是考虑到安全问题才安装监控,拍到的都是公共走廊区域,而且监控只有实时浏览功能,没有录音录像和互联网云存储相关功能,怎么能说侵犯别人隐私呢?”何某辩称。
争议焦点: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
肇庆端州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隐私权纠纷。争议焦点在于何某安装监控摄像头的行为是否侵犯陈某的隐私权。
法院指出,何某为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在自家房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在事实上已形成对陈某日常进出的监视,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其行为构成对陈某隐私权的侵犯。为此,对陈某主张何某存在侵权行为,理据充分,法院予以认可。
鉴于在审理期间何某已主动拆除监控摄像头,陈某的诉求得到了解决,法院遂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释疑解惑:如何判定摄像头是否会侵犯邻居隐私?
法官表示,应当综合考虑监控行为是否确实超出一般人的容忍限度,对个人生活造成干扰,影响生活安宁。本案中,何某安装摄像头的监控行为,尽管是出于保护个人财产安全的考虑,但是该行为客观上持续不间断记录了陈某家庭的出入情况,且该监控的录像处于何某的控制中,也存在了被公开或泄露的风险,显然对陈某家庭的生活安宁造成干扰,实质破坏了陈某家庭生活的安全感,违背了陈某家庭生活对私人生活不受干扰的合理期待。
在衡量双方利益的基础上,法院认定何某的监控行为已经将陈某家庭生活置于被监控的状态,明显超出了其可以容忍的限度,对其日常生活产生了不利影响,故何某的行为构成了对陈某隐私权的侵犯。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肇庆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