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穿山甲,很多人最早接触它,是在动画片《葫芦娃》里,动画片中的穿山甲勇敢善良、有情有义,现实生活中,穿山甲也是一名“森林卫士”。然而,因为谣传的“药用价值”以及某些人的“口腹之欲”,穿山甲遭到了野蛮捕杀,成了濒危动物!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一起食用穿山甲的案件,被告人阿宗犯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令人唏嘘的是,阿宗买来穿山甲食用,竟是误以为穿山甲能治疗风湿性疾病。
案例回顾
阿宗患有严重的风湿性疾病,他听闻食用穿山甲可以治疗风湿病。2024年3月,阿宗以2万元的价格向小新(另案处理)购买了一只穿山甲。
阿宗为小新提供宰杀处所,小新将穿山甲宰杀后交给阿宗。阿宗将购买的穿山甲肉体、内脏用于自食,鳞片带回家中晾晒用于配药使用。
2024年4月,民警在阿宗的住处缴获一批疑似穿山甲鳞片。经鉴定,该批缴获的鳞片均为哺乳纲鳞甲目穿山甲科属穿山甲的鳞片,净重共407克,涉案总价值22792元。
惠州惠城法院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宗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收购并参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涉案总价值22792元,其行为构成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
为此,判决被告人阿宗犯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办法官张霞指出,不少人听信传言,认为穿山甲有药用价值而非法猎捕、食用,使其面临灭绝风险。而事实上,穿山甲的鳞片主要成分是角蛋白,与人类的指甲、头发成分相似,没有科学证据表明其有特殊的营养价值。
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不能滋补身体,反而会带来健康风险,同时涉嫌违法犯罪!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捕杀、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将面临严厉的刑罚处罚,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请大家摒弃错误用药观念,爱护野生动物,抵制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陋习。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张霞、刘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