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清明祭扫高峰期来临,进山人员、民俗用火激增,全市森林火情风险高,防火形势严峻。4月3日,广州警方公布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清明防火“7个严禁”,切勿以身试法。
据悉,广州警方联合多部门加强林区巡查、深挖火灾隐患、强化宣传震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绿水青山,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查处、重追责”,全方位压缩违规用火空间,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底线。

典型案例警示
案例一:随手丢烟引山火 行政拘留悔已晚
袁某在花都区花东镇某山林吸烟后,烟头尚未熄灭便随意丢弃在地上,引燃杂草导致山火。经查明,袁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墓园祭祀未熄烬 失火获刑留案底
邓某在花都区狮岭镇某墓园祭祖时焚烧祭品引发周边山林着火,山火最终被及时扑灭,无人员伤亡。最终,邓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三:田间烧叶酿火情 一时疏忽触刑律
邹某在从化区鳌头镇某山林边的农田里劳作过程中,使用打火机焚烧农田里的葛叶,不慎引发山火。最终,邹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案例四:燃放烟花燃山林 过失失火判徒刑
花都区花东镇某小区业主李某邀请朋友到家做客,在家门前路边燃放烟花,未燃尽的烟花火星点燃附近山林杂草,引发森林火灾。最终,李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五:违规施工燃杂草 企业个人同追责
朱某受公司派遣,在从化区鳌头镇某村道边维修太阳能路灯时,为了方便作业,用打火机点燃杂草以驱赶路灯柱底部的蚂蚁,不慎引发山火。最终,朱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其所在公司赔偿生态修复费共计22万余元。
警方提醒
请严格遵守清明防火“7个严禁”,切勿以身试法:
·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点火照明;
·严禁未经批准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
·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
·严禁狩猎放火驱兽;
·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文明祭扫人人有责,提倡主动践行鲜花、网络等绿色祭扫方式。发现森林火情,立即拨打12119、119或110报警。切勿盲目救火,优先保障自身安全,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清明期间,广州警方将持续加大林区巡查力度,紧盯清明祭扫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清明祭扫环境安全有序。
知多D:
违规野外用火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失火罪:过失引发森林火灾且达到规定过火面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面临拘役、有期徒刑,需承担民事赔偿,留下终身案底。
行政违法:违反禁火令、林区违规用火,即便未酿成大火,也将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罚款;森林特别防护期内,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公新文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公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