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推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省域样板为牵引,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全力护航广东现代化建设。
2024年3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楚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在更好服务广东现代化建设上见行见效,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科学编制大湾区立法专项计划,扎实推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条例、粤港澳大湾区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科技创新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
2024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锚定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努力在推进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上创造新的制度性成果,“量身定制”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2024-2027年),这是全国首个落实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的专项立法计划。
余建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制定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聚焦推动港澳青年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完善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扶持措施,是全国首个促进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地方性法规。
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广东的战略之举、长远之策。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国首部科技创新条例、技能人才发展条例,在法治轨道上保障和促进全省产业科技创新。
余建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省在科技创新领域首部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是我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方向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在地方乃至全国立法层面提出了多项首创性的制度措施。
陈广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分党组书记院长:这一次的条例里面很明确地规定,我们这些新型研发机构成果怎么转化,以及我们科学家们在转化过程中的分配比例、股权激励等奖励机制,从制度层面给予保障。
2024年是“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推进、实现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以头号力度助推“百千万工程”,强化对“百千万工程”的法治保障。制定了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专门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黄楚珊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突出广东特色,总结固化我省经验做法。在发挥农户作用上,将统筹推进农田连片集中、土地经营权流转和盘活农民闲置资产等经验转化为法规规定。在扶持保障上,对征地返还留用地、以工代赈、“补改投”、职业经理人等经验做法予以固化。
黎锡康省人大代表东莞市中堂镇潢涌村党委书记:目前,我村正全面建设潢涌智造产业园,助力创新型初创企业、中小企业成长。条例细化、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多样化发展途径,使我们农村基层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些创新做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亮底板,强化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法治保障,制定省林长制条例。条例紧扣“绿色”主题,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
马婷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警官学院法学院副院长:省林长制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县级以上林长应当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同联动。这样部门联动加上群众参与,就有效地打通了林长制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从而保障了法规功能的有效实现。
徐荣水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罗岗村党委书记村级林长:条例中提到要给村委会提供经费、设备等必要的条件,特别是对经济薄弱的村委会帮助特别大,使他们有充足的人员、经费开展好林长制工作,对他们开展林长制工作有非常好的激励和促进作用。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严格设区的市法规合法性审查,注重推动区域协同立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24年11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这是全省首个流域协同立法。
余建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今年推动设区的市建立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指导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签订了协同立法补充协议,梅州、潮州签订协同立法合作协议;推动梅州与福建龙岩、肇庆与广西梧州、潮州与福建漳州、湛江与广西玉林探索建立跨省市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
孙仪波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珠海市和中山市强化前山河流域保护的协作,开展了联合巡查和执法,有必要通过协同立法,将两市在前山河流域治理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上升固定为法规制度,切实解决两市在前山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截至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规15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52件。并拟于2025年一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等法规。接下来,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聚焦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全方位扩大内需等方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条例、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县域经济振兴条例等立法修法工作,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