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答复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3050号建议(《关于优化出租车空车灯设置的建议》),答复提到,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空车候客状态下电子灯牌(空车灯)显示绿色‘空车’字样,载客营运、暂停服务、电召服务等其他状态下电子灯牌(空车灯)为黑屏、无字样”的展示标准,有序启动电子灯牌(空车灯)显示内容的调整升级工作,预计在年内完成;并且推进行业内全覆盖使用统一样式的方型电子灯牌(空车灯),便于市民辨识。
记者了解到,在加强行业管理方面,广州全力推广应用新型车载智能终端,目前市区1.8万多台在营巡游车均安装具有视频监控、卫星定位、刷卡上岗等功能的新型终端,其中大部分已具备计程计价、电子发票等功能的车辆使用方型电子灯牌(空车灯),少部分具备传统计价功能的车辆使用圆形空车灯。答复提到,当前,市交通运输局正结合行业运价调整工作,在行业内进一步推广具备计程计价、电子发票等功能的车载终端(综合考虑更新成本、投产时间等因素,预计将在年底内完成),届时在营巡游车将全部使用统一样式的方型电子灯牌(空车灯)。
据悉,目前,行业大部分在营巡游车使用方型电子灯牌(空车灯),该类电子灯牌(空车灯)空车候客状态下显示绿色“空车”字样,载客营运、暂停服务、电召服务等状态下则按要求显示红色“有客”“电召(预约)”“暂停”等字样;行业剩余小部分在营巡游车使用圆形空车灯,该类空车灯在空车候客状态下为红色“空车”字样,载客营运状态则下压空车灯启动计费(无相关字样及颜色显示),暂停服务、电召服务等营运状态下则需要驾驶员手动在空车灯上放置“暂停服务”“电召服务中”等纸质标志牌。答复提到,为进一步做好巡游车运营状态的展示工作,方便市民乘车,市交通运输局已充分采纳代表们的意见,按照“空车候客状态下电子灯牌(空车灯)显示绿色‘空车’字样,载客营运、暂停服务、电召服务等其他状态下电子灯牌(空车灯)为黑屏、无字样”的展示标准,有序启动电子灯牌(空车灯)显示内容的调整升级工作,预计在年内完成,并在推进过程中采取主动宣传方式加强社会层面宣贯,切实方便市民快速区分、知晓车辆运营状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高鹤涛 通讯员陈勇廷、宋全民、马世安、王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