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8岁女子在吉林长春某小吃街,被周某从32楼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额部,不幸离世。周某一审被判处死刑。近日最高法下发死刑裁定,周某被执行死刑。
本次案件虽是极端个例,却再度警示了高空抛物坠物这一“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民法典、刑法修正案相继对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作出规定,既为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供司法保障,也强化了法律威慑。本次判决结果亦是一个警示,“肇事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唯有拿出刑罚重典,才能对潜在的效仿者产生震慑。当然,事后严惩终归是补牢之举,若能将惩戒适当前移,或能将伤害降低。比如在法律上,不妨对多次高空抛物但尚未造成伤亡的犯罪行为提高量刑标准,充分发挥出惩戒威慑预防功能。
(广州日报评论员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