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辽宁大学《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其中规定:冬季扫雪缺席次数多于30%的该学院研究生,将取消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引发关注。(11月26日央广网)
对北方的朋友来说,全班出动扫雪,或许是学习生涯中难忘的记忆。就扫雪本身来说,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无可厚非。争议的焦点在于,扫雪是否应该和奖学金挂钩?对此,网友有不同看法。有人表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把劳动算作评优标准没毛病。有人质疑,学生不是苦力,强制学生义务劳动没道理。还有人诘问:老师扫吗?校长扫吗?跟评职称挂钩吗?
值得一提的是,该细则所依据的《辽宁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并不涉及扫雪指标。另据相关报道,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法学院等其他学院也没有类似情况。为何化学院要将扫雪与奖学金捆绑?从回应来看,此举初衷是好的,背后也有无奈。在意图上,细则旨在鼓励学生参与扫雪,加强劳动教育,锻炼劳动能力。从实践看,不跟奖学金挂钩,往往出现“谁老实,谁听话就去扫雪”,一些学生缺乏积极性。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一种思维惯性——寻求“最快解”而非“最优解”。
奖学金这根指挥棒固然好用,但不能滥用。退一步讲,劳动教育、劳动能力跟扫雪不能画等号,不扫雪参加其他劳动不行吗?劳动也要讲究你情我愿、力所能及。有奖学金这根“萝卜”吊着,有30%的标准线管着,学院这纸规定多少有些强制意味。扫雪铲冰算是技术活,且外面天寒地冻,学生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再设想一种情况,若有学生品学兼优却体弱多病,因无法扫雪与奖学金失之交臂,岂非可惜?奖学金为奖优而设置,相关规定理应考量更全面、经得起推敲,以不扫雪来“一票否决”,显然有失妥当。具体到学校、学院工作,即便规则“解释权”在手,也要谨防任性滥用。
广州日报评论员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