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不良商家以“办老年大学”为幌子,行“诱导消费”之实,好好的课堂成了推销场,一些老年人更是掉入消费陷阱。
到底是老年人“太好哄”了,还是商家太精明?这句无心之问,背后是双重困境,即老人之需与监管之失。
先说需求。正所谓“愿者上钩”,一些老年人之所以不慎受骗,还是因为需求“驱动”。近年来,作为老年人学习、社交的重要场所,老年大学越来越受到青睐。然而,一边是需求旺盛,一边却是供不应求。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4月,我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仅能满足8%左右有需求的中老年人。在此背景下,各色民办机构开始冒头,市场上掀起了一波老年教育加盟潮流。可当各类主体一窝蜂涌进这条赛道,就难免有人起了歪心思——比起老老实实办学校,还是诱导消费捞钱快。于是,各种卖课、卖药、卖保健品的宵小之徒也随之而来。
再说监管。尽管2024年国务院发文明确老年大学需经教育部门审批,但实际中仍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常见有民办老年大学与培训机构以“合作办学”为名,引入销售型讲师,将推销课程植入其日常教学中。更有甚者,连办学资质都没有,自名为“老年大学”就敢公开招生。而且,这些机构会以“自愿购买”的名义、模糊合同条款等手段规避法律责任,导致老年人事后维权时常面临“取证难、立案难”等困境。种种乱象均说明,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已刻不容缓。
别让“老年大学”成“坑老大学”,关键还在于让其回归“老有所学”的本质,而非沦为商业链条的一环。这需要在筑牢监管防线的基础上,加入更多的公益属性。唯有关怀与监管并重,才能真正让老年大学成为银发族的“精神家园”。
(广州日报评论员 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