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便捷企业群众办事,缓解政务服务窗口排队压力,近日,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官网发布《广州市政务服务统一预约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明确预约服务分为非现场预约和现场预约。
其中,非现场预约提供未来14天内的预约号,每日中午12时开始预约放号;现场预约提供当天预约号,工作日上午9时开始预约放号,同时现场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设有免预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可预约未来14天政务服务
据悉,《广州市政务服务统一预约管理办法(试行)》(穗政数规字〔2021〕2号)由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将于2025年3月31日到期。
随着政务服务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部分现行预约管理制度与政务服务发展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与统一预约工作实践不够匹配等情况日渐凸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预约管理和预约服务水平,结合政务服务统一预约工作实际,现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二十二条,主要包括职责分工、预约管理、预约规则、预约监督等内容。此次修订完善了预约业务规则,删除现场预约比例、爽约等规定,进一步完善预约业务规则,使预约业务规则更合理规范。
《管理办法》指出,统一预约入口为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移动端,预约人可通过统一预约入口进行预约。预约服务采用预约人实名制,并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后预约(外国人相关业务除外),预约信息与现场提供资料一致方可办理该业务。预约服务包括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业务咨询、受理、出件等服务内容,预约平台发送相关预约服务信息给预约人。
《管理办法》明确,预约服务分为非现场预约和现场预约。其中,非现场预约提供未来14天(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有预约业务超过14天的可维持不变)内的预约号,每日中午12时开始预约放号;现场预约提供当天预约号(如各时段预约量不饱和,可按本时段预约排队取号),工作日上午9时开始预约放号,同时现场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设有免预约绿色通道。
预约服务以小时划分预约时段,并提供预约排队功能。每个预约时段可预约总量以日常平均业务量为基准平均分配。
可通过延时服务、5+X模式增加服务供给能力
《管理办法》明确,预约排队人数达到14天预约放号总数时,预约平台自动预警提示各级管理员,提供政务服务的相关单位需通过延时服务、5+X模式增加服务供给能力,同时引导排队人员采用网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审批方式,解决预约排队问题。
取消预约服务需在预约时间段开始前申请,预约人预约成功后,预约系统应提示预约人按预约时间段办理业务,如无法按时办理可以提前取消。预约人因特殊情况错过当日预约时段办理预约业务,可现场预约同一办事主体的同一事项或重新预约。
同一业务可批量预约,其预约的批量数由提供政务服务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批量预约号限定办理相同的批量业务。
《通知》还指出,关联多部门的“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次预约、综合受理、(串并结合)关联审批、自动流转、分别办结,预约人一次预约办理完成“一件事”关联的全部业务。
此外,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探索强化结果分析运用,将政务服务预约数据纳入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常态监测,视情将预约服务运行情况纳入政务服务效能常态监测。
《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热点问答
1.是否必须预约才能办理业务?
不是,办事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是否需要预约办理,统一预约工作旨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市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预约服务。
2.统一预约的入口在哪里?
统一预约入口为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穗好办”移动端。
3.预约成功后无法按时办理如何取消?
预约人预约成功后,如无法按时办理可以提前取消,取消预约服务需在预约时间段开始前申请。预约人按照预约时的步骤进行操作,找到“我的预约”模块进行取消预约。
4.预约成功后未能按时办理且未及时取消,会有什么影响?后续仍需办理业务该如何操作?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已删除爽约相关规定,对企业和群众后续办理业务不产生实质影响。预约成功后如未能按预约时间段办理预约业务,可重新预约或现场预约同一办事主体的同一事项。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