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记者3月31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广州交警将对以下30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在原有抓拍违法行为类型的基础上,新增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短信告知违法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
安全骑行,从“头”开始。警方提供的典型案例显示,2025年1月2日9时许,王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至花都区云山大道出茶园南路东段,与谢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谢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事发时,谢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受到撞击时,未戴头盔会显著增加伤痛。”广州交警提醒广大群众,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具有3C认证、质量合格的头盔。要正确佩戴头盔,不要前仰或者后翘;系紧下颌带,调整到不晃动且舒适的状态,避免撞击时头盔飞出。
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涉牌、非法改装、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闯限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广州交警表示,接下来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进行动态调整。
具体抓拍点位速览
大德路诗书路路口(西往东)、环市东路479大院路段(西往东)、环市东路479大院路段(东往西)、中山六路六榕路路口(东往西)、中山五路教育路口(东往西)、鹤洞大桥西路段(东往西)、中大南门西入口、东晓南新滘西路口隧道(东往西)、广州大道南蕙兰路口(北往南)、猎德大桥(南往北)、环市西广园西路(东往西)、环市西广园西路(西往东)、龙溪大道增南路口(东往西)、黄沙大道多宝路路口(南往北)、黄沙大道多宝路路口(北往南)、中山大道东圃大马路(西往东)、中山大道车陂路口(北往南)、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南往北)、天河路天河东路口(北往南)、天河路天河东路口(南往北)、同泰路广东省旅游学校路口东往西、沙太中路元岗横路东往西、广州大道北怡新花园路段南往北、沙太中路麒麟岗路口南往北、106国道方华路口(东往西)、106国道方华路口(西往东)、金沙洲大桥上桥入城位置、三元里大道沙涌北牌坊路口(北往南)、夏花三路江人路口(东往西)、云城西路岭南苑路段(北往南)。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