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金碧花园第三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金碧花园第三幼儿园、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万华幼儿园、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杏坛幼儿园、广州市海珠区润南花园幼儿园4所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废止。
《公告》显示,广州市海珠区瑞宝街金碧花园第三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存在以下行为:
1.办学许可证已到期;
2.已终止办学,无实际办学行为;
3.无办学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4所幼儿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然废止,现予以公告。
如幼儿园对此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504室)陈述申辩。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