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美容美发、健身等诸多行业广泛应用,可谓是一种典型的信用消费模式。然而,消费者在享受预付消费带来的优惠与便利的同时,商家“跑路”、服务承诺缩水等失信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也屡见不鲜。日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案件。
去年2月,徐女士在舞蹈机构购买舞蹈课程半年卡,并支付课程费3043元。合同履行过程中,徐女士因工作调动导致无法正常上课,便与舞蹈机构协商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舞蹈机构以合同约定概不退费为由,拒绝退还预付款。
究竟徐女士的预付款能否退还,具体应该按照何种比例扣费返还?这成为本案争议焦点。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应按月卡价格计算徐女士已消费课程的价款,最终判决舞蹈机构向徐女士返还预付款1000元。法院指出,徐女士因自身原因要求返还预付款,舞蹈机构对合同解除不存在过错,故应当按课程打折前的价格计算徐女士已消费课程的价款。
法院表示,相关法律对处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作出了详细规定,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亦注重维护诚实守信,保护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