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年味渐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成为节前公共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记者2月1日从警方获悉,近期,广州花都公安在工作中发现,有不法人员未依法开设销售门店,利用抖音、小红书、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涉嫌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危险物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警方对此重拳出击、严厉查处。

1月18日晚,警方掌握线索,花城街道某地有人正在进行烟花爆竹非法交易。抓捕警力迅速布控、蹲守埋伏,在交易交接现场成功抓获罗某、潘某两名嫌疑人。随后民警循线深挖、扩大战果,在梁某家中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扣各类烟花571件、爆竹31件,涉案物品共计5.2吨。目前,罗某、潘某、梁某均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1月21日晚,花都警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秀全街道乐同村某地有货车正在违规装卸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处置,当场控制周某、谭某、刘某三名嫌疑人,并顺藤摸瓜找到其背后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经现场清点,共查获各类烟花1146件、爆竹527件、4寸礼花弹396发,涉案物品总重量达10.95吨。目前,周某、谭某、刘某均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法律明令禁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利用互联网发布销售、推广烟花爆竹信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正确购买烟花爆竹,认准合法渠道
市民若需购买烟花爆竹,请务必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贴有合格标识、包装规范的产品,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切勿通过微信、短视频平台等私下交易,谨防购入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的烟花爆竹,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举报途径:
110报警电话或属地派出所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线上线下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各类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相关线索,携手共创平安、祥和、绿色的新春佳节。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喜庆勿忘安全,守法才能团圆。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通过网络买卖烟花爆竹,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花公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花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