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3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交管部门近期在工作中发现,有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视禁令标识,违反“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的规定,进入高速、快速路行驶。
“你这是一个闯禁令的违法行为。上桥位置有禁令标识牌,提醒了‘前方快速路,行人及非机动车禁止驶入’。”执勤交警对一名违法骑行者说,“电动自行车是不能上到城市快速道路的。这里车速很快,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你自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动自行车上高速、快速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州交警表示,交管部门通过视频巡查、巡逻管控、设点管理相结合进行查处,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春运期间,广州将持续严查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交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