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成立。
作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标志着广州在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征程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成立当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法庭的成立背景、主要职能与管辖范围。
据介绍,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内设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构,专门管辖涉外商事案件。管辖范围涵盖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及裁定的审查案件以及可以由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管辖的其他案件。
会议发布了《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三份配套文件。这三份文件的出台,为优化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提升案件管辖效能、完善多元解纷体系提供了清晰指引。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以高标准推动国际商事审判高质量发展,全文共11章35条,构建了案件管辖机制、案件管理机制、诉讼便利机制、法律适用机制、法庭运行辅助机制、司法支持与监督仲裁机制、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国际交流合作机制等9项核心机制,实现国际商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的有序衔接,为法庭规范运行筑牢制度基石。该规程深度融合广州法院实践创新成果,将“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通”平台、涉外送达集成创新体系等特色工作机制纳入其中,彰显鲜明本地特色。同时,强化前瞻布局,明确外国国家豁免案件管辖规则,探索完善协议管辖与平行诉讼处理机制,健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适用及域外法适用体系,积极对接国际商事仲裁、调解等争议解决规则,为广州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提供制度支撑。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为跨境交易主体提供了规范、清晰的管辖约定指引。条款分为示范条款与说明两部分,通过明确排他性管辖约定避免争议解决条款的不确定性,同时细化法律适用、送达方式等关键内容,帮助中外市场主体提前确定争议解决路径,有效降低管辖冲突与平行诉讼风险,让跨境交易的争议解决更具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作为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国际商事纠纷的调解规则,坚持创新突破与务实导向。全文共21条,系统覆盖调解定义、适用范围、启动方式、调解员选任、程序流程、司法确认、数字化支持等全环节,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全流程、规范化的调解指引。《规则》充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多法域优势,深度融入广州法院改革创新成果,将港澳特邀调解员纳入委托调解体系,明确当事人可通过“授权见证通”完成在线授权委托,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新路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 通讯员:谢君源、杨琳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 通讯员:彭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