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据介绍,其管辖范围涵盖应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及裁定的审查案件以及可以由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管辖的其他案件。
当日,《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三份配套文件同步发布。其中,《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将港澳特邀调解员纳入委托调解体系,明确当事人可通过“授权见证通”完成在线授权委托,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新路径。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越 通讯员谢君源、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