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成立大会暨第十三届南方金融法治论坛在广州举行。来自金融监管、司法行政、仲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高校的领导、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代表共两百余人齐聚一堂,共同见证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扬帆起航,并围绕“十五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的法治保障展开深入研讨。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正式成立。截至目前,已设立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中国(上海)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四家试点机构,累计受理证券期货类案件2600余件,涉案争议金额超过1000亿元。
试点实践证明,仲裁作为法定的商事纠纷解决制度,凭借其专业性、保密性、一裁终局及裁决在境内外广泛执行等优势,高度契合资本市场纠纷解决的实际需要。
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金融机构集聚,资本市场活跃,设立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条件已经成熟。一方面,近年来广州金融业增加值稳步增长,上市公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数量持续攀升,跨境投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对争议解决的专业性、高效性和国际公信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在金融仲裁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2011年在全国率先成立广州金融仲裁院这一专业仲裁平台,十五年来持续深耕金融仲裁领域。2025年受理金融类纠纷14374件,居全国前列,服务的银行、证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超过500家,创新发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争议解决的十条举措》,推出“调解+仲裁确认”机制、封顶收费制、“3+N”跨境庭审模式等举措。
大会现场发布了中心的专家名单,汇聚了一批在金融法治、资本市场监管等方面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中心处理复杂金融争议、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赋能。


广州仲裁委员会与广州期货交易所、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广东基金业协会、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广州投资顾问学院五家核心合作单位现场签署合作备忘录。各方将携手深化规则对接、资源共享、机制协同,共同推动仲裁条款纳入相关交易业务,构建协同高效的证券期货纠纷解决体系,打造大湾区证券期货争议解决新高地。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原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发表主旨演讲,回顾了我国商事仲裁从萌芽到蓬勃发展的历程,围绕证券期货业仲裁的关键痛点,提出要探索证券期货仲裁协议的实现路径、遵守举证规则处理虚假陈述问题、厘清行业主体的角色定位、推进集体仲裁机制,保护行业活力。
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成立,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力广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十五五”时期大湾区金融创新与法治协同提供有力支撑,为全国资本市场纠纷多元化解贡献“广州经验”。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仲裁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