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系点和联络站”)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缩影。记者今日从广州市司法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广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联络站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全覆盖布局、全流程规范、全方位保障,护航政府立法“直通车”迈向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广州市从第一批的5个联系点,发展至2025年的第三批49个联系点,2个联络站,实现联系点和联络站网络多元化、立体化、全覆盖。自2025年7月以来,市政府立法工作(包括市政府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共采纳了66条来自联系点和联络站的“金点子”,政府立法“民意直通车”效果显著。
健全机制站点运行“立得住”
《规定》明确联系点和联络站范围包括镇街村居、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组织,并明确了政治素养、行业代表性、人员配置、履职条件等基本条件。在选定程序方面,《规定》细化了发布公告、申报推荐、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的全流程要求,同时建立任期及动态调整机制。
以“自愿参与”原则,避免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加负担。《规定》明确,建立年度参与意愿征集机制,由联系点和联络站自愿提出对立法规划建言、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调研论证、实施后评估、法治宣传等各类政府立法活动的参与意愿。同时,《规定》鼓励联系点和联络站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自主调研、主动提出立法建议,也通过座谈会、问卷、线上平台等多种方式灵活收集民意民声。
多维支撑履职动力“激得活”
《规定》打出一套“组合拳”,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市司法行政部门、各站点分别确定负责人和联络员,畅通双向沟通渠道。《规定》构建从收集、研究、吸纳和反馈的闭环机制,确保每条意见必有“回音”。同时,完善激励机制,对履职优秀的站点和个人,对表现突出的联系点、联络站以及个人,规定了推荐参与立法课题研究等咨询论证活动、通报表扬、颁发证书或者感谢信、媒体宣传推广典型案例等激励措施,激发联系点、联络站参与的积极性。
下一步,广州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建好用好政府立法联系点和联络站,充分发挥联系点和联络站“民意直通车”的重要作用,让“基层心声”充分融入政府立法全过程,助力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质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司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