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家朱先生在电商平台卖了一份8.59元的香菜,买家收到货后认为商品的大小、规格等与描述不符,在售后申请中称“这种菜老不好”,要求退款。从售后页面来看,消费者同时表示,如果商家承担运费并安排快递取件,愿意退回商品。但朱先生对此难以接受,最终驱车往返一千多公里取回香菜,油费、过路费花费约1000元。
明知油费远超一份香菜的价钱,为何还是选择开车取回?朱先生说:“不去心里不舒服。”但从消费者一方看,认为收到的商品与展示不符,也有提出售后诉求的权利。这件事真正值得追问的,不是“几块钱的商品,谁更较真”,而是面对低货值、生鲜类商品,一项本为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的平台规则,如何兼顾商家的正当权益?
“仅退款”的初衷没有问题。在过去,消费者买到烂水果、变质生鲜时,退货的运费比商品本身还贵,维权周期漫长,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遇到一些无良商家时,“仅退款”的确解决了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但如果平台不分情形,为了省事一律退款了事,“一刀切”的做法反而会误伤诚信卖家。尤其对于低货值商品,退货运费甚至可能高于商品本身:要求消费者自行寄回并不经济,直接退款又可能让商家独自承担损失。商品究竟有没有质量问题、是否与描述相符,也很难仅凭一方说法隔着屏幕作出准确判断。如果平台缺少必要的核验和申诉机制,交易双方都有可能成为规则粗放执行的受损者。
当退款比退货更容易,申诉比认亏更昂贵时,平台的退款规则就会在执行中失去平衡。现实中也确实存在恶意利用退款规则牟利的情况。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河南一榴莲商家遭遇“仅退款”:买家上传伪造的榴莲肉霉变图片,平台却先行通过退款,商家申诉未果后两次驱车维权。所幸警方最后查明买家虚构事实骗取退款,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平台随后也同意返还货款。但复盘来看,若不是商家“死磕到底”,警方补上关键证据,这起恶意退款很可能不了了之。
恶意退款者当然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平台作为交易规则制定者和纠纷处理者,责任同样不能缺位。平台不能只享受“仅退款”带来的交易效率,却把纠纷成本全部甩给商家。否则久而久之,劣币驱逐良币,优质商家愤然离场,利益受损的就不只是普通消费者,更是平台自身。
保护消费者和保障商家权益,从来不是二选一。平台至少可以做三件事:一是对高频退款、异常退款的账号建立信用识别和约束机制,让滥用规则的人付出代价。二是降低商家的申诉门槛,缩短处理周期,让商家申诉有门、举证有效。三是完善平台退款规则,根据商品价值、商品性质和争议类型分类处理,并完善在线纠纷调解、评议机制,既不让无良商家逃避责任,也不给恶意退款留下可乘之机。
广州日报评论员止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