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海关在旅检进境渠道查获旅客裆部藏匿黄金块432.9克走私案。

当日16时左右,罗湖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且神色紧张、举止异常,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检查,在其裆部发现特殊缝制的口袋,袋内装有用黑色胶带缠绕的黄金块2块,共重432.9克。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等要求,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纳
图片由罗湖海关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冬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