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了解到,该局近期收到12345热线工单,市民咨询的问题多与入学问题相关。
其中,有市民向花都区教育局咨询,其在花都区新雅街有房产用于出租,如果租客为本地户籍情况下,由教育部门直接统筹至房产对口学校,是否占用房产学位?对此,花都区教育局给出指引:
根据市民所述,租住户按居住地(租房)统筹学位,而非按户籍地统筹学位,即代表租户孩子占用该房产学位,如租住户通过租房方式统筹入读公办学校,都需要咨询房东该住宅是否有小孩在对口小学读书,如房产学位未被占用,且房东同意租户使用该学位,则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报名审核资料时,由房东陪同到现场进行确认。
另有市民咨询,其两个小孩户籍是花都区花城街,想分别插班入读初一第二学期和初二学期,想了解申请插班入读的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花都区教育局收到工单后指引市民:
根据花都城区转学政策,学生户籍在花都城区四个街道(新华街、花城街、新雅街、秀全街),而且没有占用过城区公立学校学位的,才可以申请转学(毕业班第二学期不接受申请)。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于12月30到31日递交申请资料,地点:天贵北路与杜鹃三街交汇处(即华师附属花都学校西门)。携带资料如下:学生与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谢泽楷 通讯员:花教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魏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