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老年人专属消费券、老年美妆、银发购物节……线上线下,说购就“go”,爷爷奶奶也要“潮”起来。为培育银发经济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老年人福祉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到2027年进一步完善全省老年大学县级全覆盖
《实施方案》明确,发展民生事业,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在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有序推动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推进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使之逐步具备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家政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运营家庭养老床位,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
《实施方案》明确,拓宽为老便民生活服务。聚焦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开发社区服务线上平台,建设改造一批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等。实施好《广东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引导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增设老年助餐功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慈善组织、个人等提供老年助餐服务。鼓励零售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购、家政预约、代收代缴、陪诊等服务。
丰富老年人健康及文体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完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老年大学,逐步开展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教学资源和师资共享,到2027年,进一步完善全省老年大学县级全覆盖。
开展消费促进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壮大市场规模,激发释放消费潜力。引导社会资本壮大经营主体,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打造一批在银发产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知名企业。
完善银发经济行业标准。探索建立省级银发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界定银发经济范围和相关产业分类。健全银发经济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特别是医养结合服务、康养产业等新生或交叉行业。
开展消费促进行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将老年产品和服务纳入各级促消费政策范围,支持各地通过消费券、体验券等方式推进银发经济消费。推动老年用品制造企业与平台商、服务商精准对接,引导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举办银发主题购物节,支持设立银发消费专区,壮大老年用品消费规模。鼓励各地结合春节、重阳等传统特色节日以及“敬老月”等活动,开展银发消费主题活动。
打造沉浸式消费场景体验平台。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覆盖康复治疗、配验帮助、产品选购指引、租赁维修等服务的老年用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区分不同生活场景集成各类生活用品、家居产品、智能终端、辅助器具、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打造沉浸式场景体验平台载体。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鼓励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纳入信用记录。
发展抗衰老产业。实施老年美妆专项行动,强化保养护肤化妆品原料配方研发和生产工艺开发设计。强化老年人药品、食品、保健品开发,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大力研发针对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的创新药物,拓展生物医药产业银发新赛道。
拓展旅游服务业态。支持国际邮轮港口专用码头、设施设备的适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体验粤港澳大湾区邮轮“一程多站”式旅游。深化探索旅居养老模式,联动更多地方组团开展旅居养老合作。
深化银发经济湾区合作。将银发经济发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空间,拓展实施“广东院舍照顾服务”“长者医疗券大湾区试点”“港澳药械通”等计划。
支持和引导高校增设银发经济相关专业
要素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探索建立银发经济企业“白名单”,支持和引导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等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落实各项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银发经济“产业菁英”等人才培养专项行动,搭建产学研用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支持和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和社会需求增设银发经济相关专业,合理确定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护理等专业招生规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技术技能培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对在养老护理岗位达到一定从业年限的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达到一定从业年限并取得一定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或按月发放岗位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