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广州市举行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听证会。
提出两套动态调整方案供听证
自2015年起,广州先后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具体来看,居民用气价格方面,从2016年起,广州建立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维持3.45元/立方米不变,第二档价格为4.14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为5.1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方面,截至2025年12月,广州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限价按4.47元/立方米执行,实施周期为6个月。
据了解,本次改革仅涉及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相关内容,不调整具体气价标准。本次供听证的动态调整方案有两套:
听证方案一:当气源采购价格波动达到0.05元(含)/立方米,且距上次调价时间达到6个月时,动态调整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
听证方案二:当气源采购价格波动达到0.1元(含)/立方米,且距上次调价时间达到6个月时,动态调整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
值得关注的是,当全市气源采购价格波动幅度没有达到启动条件时,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不作调整,气源采购价格涨跌额度作为调控金额纳入下一动态调整周期统筹考虑。
听证现场:各参加人发表意见并提出多项建议
记者了解到,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13名,具体包括:消费者8名(其中包括居民消费者6名、非居民消费者2名),以及经营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各1名;另外还设旁听人员席6人。
听证会上,各参加人对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工作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妥善把控调整幅度与频率、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强化信息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多项建议。
本次听证会后,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将汇总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并按程序推进改革方案报批实施工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通讯员:穗发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子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