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日前在官网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要集中开展医保外配处方使用专项治理,要求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将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情况纳入打击欺诈骗保相关行动。2024年12月底前,针对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保障、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用药机制开方药品,以及其他金额高、费用大、欺诈骗保风险高的开方药品开展专门检查。
据悉,面对外配处方存在的管理漏洞,国家医保局此番发布的《通知》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堵塞。在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管理方面,《通知》提出,原则上定点药店只接受本统筹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出的处方,暂不接受统筹区外的医疗机构。
针对纸质处方可能存在的虚假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提出了相应措施以防止其发生。《通知》明确,对于暂未上线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统筹地区:参保人使用纸质处方的,定点零售药店核验调剂后应当按规定留存处方,定期提交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检查,纸质处方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通知》还提出了针对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五个必查”措施:依托大数据分析,做到纸质处方使用量大的必查,单个处方开药剂量大的必查,同一参保人重复超量开药的必查,单体定点医疗机构纸质处方开方多的必查,重点科室医保医师开方数量大的必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涂端玉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波 涂端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光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