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实新修订的反洗钱法要求。《办法》未要求对规定金额以上现金存取业务一律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但这不意味着对现金存取业务不管了,而是围绕“基于风险”的核心原则,既包括金融机构对较低洗钱风险采取简化措施;也包括对涉及较高洗钱风险的情形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
《管理办法》提出,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涉及较高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可以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洗钱风险管理措施。涉及较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根据情形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晓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光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