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中办、国办3月25日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意见》提出,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明确了主要目标是: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基本确立,责任共担的资金筹集机制、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当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亿,其中失能老人约3500万。随着慢性病成为老年人生存的常态,这意味着大量老年人群将经历漫长的“带病生存期”,其对长期、稳定且具备一定专业性的护理需求呈现刚性增长。
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广州市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试点实施长护险制度,为数十万失能家庭撑起民生“保障伞”。截至2025年6月底,全市长护险参保人数达1229.7万人。试点以来,累计逾13万失能人员享受待遇。2025年,广东省正式颁发了首批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多举措赋能长护险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冬芹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光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