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可以挺直腰杆见乡亲们了!”董某握着办案检察官的双手说道。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在广东佛山高明区,13名农民工在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助力下,追回了被拖欠两年的工资。
2021年,董某等13名农民工通过万某的劳务公司,进入佛山市高明区某建设工程项目水电班组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董某作为班组代班,负责记录工人每月的出工情况,交给该劳务公司作为发放工资依据。2022年1月起,该劳务公司停止发放工资,截至2023年仍拖欠工人2021年度的工资共计154639元。
“乡亲们是信任我,才跟着我出来做工,结果起早贪黑干了一年多,现在工资却拿不到。”这两年董某几乎没有安心地睡过好觉,也不敢走亲访友。
收到董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线索后,检察官迅速展开了行动。经初步审查,检察官发现目前仅有工人的工资银行流水证实被拖欠的工资数额,现有证据单一薄弱。为此,检察官立即联系董某,与其面对面进行耐心细致沟通,详细了解案情。
“我们这些打工的从来都是口头约定工资,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现在只能提供自己记录的出勤时间表,但这个出勤时间表没有经过用工单位签字确认。工友们现在都是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希望可以尽快拿回工资。”董某无奈地对检察官说道。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检察官展开了进一步的审查梳理,虽然申请人记录的出勤时间缺乏用人单位的签字确认,但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绝提供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证据作出认定。”据此,2023年5月4日,检察机关向区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
“诉讼只是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最终目的。”办案检察官一方面从法律角度,为劳务公司系统分析拒不支付薪资产生的后果,法院判决后劳务公司不仅要全额支付欠薪,还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从情理层面,告知董某受外界环境影响,近些年企业效益普遍不佳,建议其权衡后按照实际可行的数额跟劳务公司达成和解,争取早日拿到欠薪。最后,在检察院、法院共同努力下,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如期履行,帮助董某等人在近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确实为我们调解这类案件减少了很大的阻力。”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说道。为更好地给讨薪困难者“撑腰”,经多次磋商,高明区检察院与同级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就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案件范围、证据收集、相关程序及联席会议达成共识,实现了民事支持起诉与民事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构建起立体化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模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斌 通讯员:粤检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