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3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据介绍,广东大力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切实将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案例1
深圳市市民潘某致电12350热线举报,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华富东西区旧改住宅改造项目某日8时左右在B栋发生了一起高坠死亡事故,有1名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半个月后,福田区华富街道办接到辖区派出所来函,深圳市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联合华富派出所初步调查发现,该工地确实出现工人高坠情况,中建五局深圳分公司、广晟幕墙科技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涉嫌隐瞒不报,属于瞒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与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按程序向市民潘某奖励3万元。
案例2
2024年5月23日4时,中石化广州石化公司炼油二部重催装置班长江某某巡检至锅炉框架时,发现锅炉四层水保护段进水集合管西侧炉墙有蒸汽漏出,初步判断可能存在炉管泄漏。
江某某立即通知操作室和装置管理人员,并对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漏点周围进行硬隔离,安排主操密切监控锅炉参数,防止漏点进一步扩大造成装置波动。经过进一步排查,最终确认为水保护段管束泄漏,随后装置停炉消缺彻底解决泄漏问题。若此次漏点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或将导致炉管爆裂引起大漏,一方面装置运行将出现剧烈波动,另一方面大漏产生的水汽冲击SCR催化剂,可能导致催化剂永久性失活。一旦催化剂失活,短期内难以完成催化剂生产、采购和更换工作,装置将无法实现烟气达标排放。因发现及时并采取了规范处置措施,成功避免了装置长时间停工影响公司效益,以及可能引发的环保超标风险。根据公司内部发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实施奖励规定,公司奖励江某某3000元。
案例3
2024年8月26日,惠州大亚湾区的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仓库承包商员工蒙某在路过叉车充电处发现一块正在充电的电池有轻微冒烟,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
蒙某马上用对讲机汇报领班,并第一时间断开电源,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了初期处置,避免了可能因电池起火造成重大火灾。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规定,公司奖励蒙某1000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 通讯员:粤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