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4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近日举办“协同聚力 共护消费”2026广东3·15专题活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共26个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共100多人参加。活动中,各界代表交流经验,热议维权,共商共议提升优化我省消费环境建设。活动同时向社会发出“凝聚各方力量 提升消费品质”放心消费倡议,并公布了广东2025年“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活动结果。
为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优化消费环境行动,广东省消委会联合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广东省家具协会、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广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等34家行业协会及技术机构,共同向社会发出“凝聚各方力量 提升消费品质”放心消费倡议书,倡议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及消费者应坚持以质取胜,筑牢消费品质根基;深化创新驱动,引领消费品质升级;践行绿色低碳,拓展消费品质内涵;强化权益保障,守护消费品质体验;拥抱数智赋能,优化消费品质环境;倡导理性维权,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会上公布了2025年“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活动结果。为加强消费维权正面宣传,自今年1月份以来,广东省消委会结合中国消费者协会部署,在全省广泛征集“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积极发动全省消委会在充分考虑典型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基础上,深入发掘代表我省维权事业风貌的优秀人物典型,详细总结他们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的感人事迹。经层层筛选、评委会审议、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环节,最终确定杨峥、杨浩、李志、刘浩、张湘华、陆文臻、何干林、陈文敏、闫霜、黄芝明10位各界人士为“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活动入围人物。
自2022年以来,广东连续5次举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及相关专题活动。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广东2026年度3·15消费维权系列活动拉开了序幕。
“2025年度广东消费维权人物事迹经验推广”名单
1.杨峥
深圳市消委会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以来获得多项市区志愿者服务荣誉。2022年成为3·15调解员,3年共调解消费投诉760宗,调解成功率高达90.3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0万元。积极投身民生领域志愿服务活动882次,累计服务时长4461小时。
2.杨浩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长期从事消费者维权类案件审判工作,审理的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药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支持惩罚性赔偿近800万元,充分体现法律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3.李志
珠海市消委会秘书长,推广“企业先行和解、行业自律、消委会督导”投诉快速处理模式。积极与香港、澳门以及其他大湾区城市建立消费维权合作机制,推动澳门、香港广泛参与“珠海诚信店”认定计划,推动珠海中医药一条街(西街)打造中医药“放心消费街区”。
4.刘浩
广东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副处长,参与多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起草、审查工作,全面参与省政府规章清理、政府立法制度建设、立法培训指导等立法综合事务工作。2025年参与《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针对当前消费维权堵点难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的研究论证,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提供制度支撑。
5.张湘华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西区市场监管所所长,创新探索“市场监管+村(居)委+企业+群众”四维联动共治模式,全力推动“普通纠纷不出村居、不出企业”的治理目标落地。带领团队联动村(居)委设立基层调解点,联合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先行处理机制。
6.陆文臻
中山广播电视台主持人,2022年以来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发声,策划消费维权节目超过200期,多次主动邀请中山市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的相关负责同志走进直播间,权威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7.何干林
广东米伽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积极参与消委会各项活动,针对热点问题撰写分析文章,探讨法律适用与规制路径,为相关领域普法内容的更新与深化提供了实务视角和智力支持。围绕未成年人消费保护、商品服务质量监管等议题深入调研,提交高质量提案建议。
8.陈文敏
佛山市婚庆行业协会秘书长,推动建立全市首个婚庆行业专业化维权机制,与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违规线索互通、联合约谈机制。开通佛山市婚庆行业首条24小时维权专线,创新推出“1+3+7”纠纷处置机制。牵头起草《佛山市婚庆行业服务规范(试行)》。联合市区消委会发布《佛山市婚庆行业诚信经营倡议书》。
9.闫霜
腾讯财付通客服,长期专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宣导教育,通过打造教育体系,提升用户风险防范意识,联合多个机构在线上开展300多期金融消保宣传;线下聚焦“一老一少”开展公益宣讲,受众覆盖超3亿人次。
10.黄芝明
茂名市茂南区消委会秘书长,带领区消委会获得多项荣誉,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连续六年得到通报表扬,连续四年创建的“双承诺”单位全市第一。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庆 通讯员:粤消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