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乃善治之前提。
正在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审议。三部法律案,既聚焦国家发展所需,也回应百姓急难愁盼,彰显法治力度、民生温度。
“法立则青山常在,典明则绿水长流”,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法典化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直击百姓家门口的油烟、噪声等烦心事,将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污染等新型污染纳入专章规定,直面治理难点,填补法律空白,以法治之力守护群众“稳稳的幸福”。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承载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凝聚起家国同心、共筑梦想的磅礴力量。
国家发展规划法则为“一张蓝图绘到底”筑牢了法治根基。以宪法为依据,国家发展规划法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国家规划的每一步,都和我们的生活同频共振,通过规范国家发展规划编制,也将进一步推动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实实在在地变成每个人可感可触的幸福生活。
法者,治之端也。我们期待三部法律案审议通过后有效实施,为生态保护筑基、为民族团结聚力、为美好未来护航,以良法善治更好增进人民福祉。
(广州日报评论员许晓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