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涉及规范股权投资、保护企业融资权益、护航民营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建设、高效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加强企业驰名商标保护、助力企业产业升级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广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新实践新作为。

此次共发布12个案例,涵盖民事、行政、刑事、破产、执行等案件类型。在斯洛文尼亚某公司与广州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与国际商事调解组织联合调解,实现“以合代偿”化债为机,护航新质生产力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肇庆某铝厂等与11家银行执行实施案中,人民法院创新采取“第三方重整+和解履行”执行方案,积极推动引入第三方投资者出资化解企业债务,保障上下游产业链安全。在华某公司与东莞市华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依法判令侵权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内驱力。在深圳市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人民法院创新采用“提级审理+示范审理”方式,帮助面临困难的民营企业获得重整投资人产业、财务两方面支持,实现了债务清偿、企业挽救与产业升级的多重效果。
广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全过程,制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2.0版》,梳理出企业出生、成长、退出各环节的法律风险,提出145条具体防控建议。与省工商联会签《关于深入推进民营企业纠纷协同化解工作的意见》,持续完善涉企诉讼服务体系,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广“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完善在线诉调对接,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此外,还常态化深入园区、企业走访,精准防控法律风险,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近三年来,广东法院审结商事金融类纠纷143.76万件,开展规范涉企案件执行工作专项行动,为企业追回账款4881.8亿元。依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即“背靠背”条款批复),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2亿余元。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