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常参加户外极限运动,担心发生人身意外,所以想来立个遗嘱,可以由我指定的继承人来处理或继承遗产……”父母各自重组家庭后亲情疏离,19岁大学生李同学近日立遗嘱,将名下全部2000万元左右的财产遗赠给自己的“发小”。
一位刚刚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轻人,对自己名下数以千万元计的财产归属作出安排,的确让人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然而,更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立遗嘱的年轻人最放心不下的不是自己的血亲,而是发小。为什么呢?因为,李同学的父母离异之后又分别再婚,日常陪伴比较少。平时,他热衷极限运动,担心发生人身意外后,名下财产该如何安排归属。如果父母的再婚配偶参与分配这些财产,那么就有违他的意愿。从法律上看,如此安排并无问题。根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民法原则,一个人可以不按血缘,而按意愿来分配财产。
遗嘱封存的,是人们内心的牵挂。李同学的做法的确有一定代表性。据瞭望智库报道,大四学生孙杰(化名)在立遗嘱时,把没有注明受益人的保单和存款的一部分留给了高中的朋友。原来,高三时,孙杰学业压力大,常常生病。她在去医院前,朋友从楼上飞奔下来,把写着鼓励的纸条塞给她。而那些饱含温度的纸条,在孙杰的抽屉里还长久地保存着。住院期间,忙于工作的父母隔几天才来探望照顾她,朋友跟她打电话发微信,陪伴她走过了一段低谷时光。在孙杰看来,自己情感上的缺口是朋友补上的。把一部分财产遗赠予朋友,也在情理之中。
当然,一份于法有据的有效遗赠也许不是最好的安排。然而,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法律既有明确的底线,也有极大的包容。法律尊重成年人自主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也倡导和维护孝亲敬老的传统。通过订立遗嘱,年轻人其实是在寻找情感的平衡点和人生的最优解。人生很长,遗嘱并非不可变更、不可撤回。它可以随职业、资产、情感关系的变化而更新。所以,立遗嘱只是成长一课,是人生新的起点。
年轻人立遗嘱,是重新审视人生、规划人生的一种方式。对此,社会不妨给予足够理解和包容。毕竟,立遗嘱并非为了预演告别,而在于提醒自己珍惜当下、认真生活,从容面对未来。
(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