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贵在刚性,不能把法律写成文件,也不能写成任务部署或倡议书。”2024年1月16日上午,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衍诗作《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简称“报告”)。
王衍诗表示,总结近几年立法工作得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一不写两必写”的要则,即不写照样可以干的不写,不写不能干的必须写,不写清楚不好干的必须写清楚,让出台的法规有刚性、接地气、能落实、起作用。
去年以来,广州市多部法规获中央国家机关肯定推介和社会好评。广州立法工作敢为人先,有担当、善作为,立良法、促发展,推出了一部又一部“首部”“首次”“首创”——
制定的全国首部城中村改造条例,数易其稿,广泛听取了村(居)民、村(居)委员会、镇(街)、房地产企业、法院、法律专家、政府部门的意见,有效回应地怎么收、房子怎么拆、补偿方案怎么定、纠纷怎么解决等难点问题,打通了以往城中村改造的堵点,为全市下一步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制定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在用地用房、金融支持、政务服务等方面提出刚性举措,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法治保障。制定的消防规定,补上超高层公共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短板,排除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制定的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填补传统风貌建筑法律保护空白,国家住建部将其作为可复制经验向全国推广,《人民日报》作了长篇报道。
制定的全国首部省会城市快递条例,设立从业保护专章,全国总工会及时总结推广。
制定的全国首部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团中央将其纳入《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首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向全国推广。
制定的首部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在全国率先为野生动物放生定了规矩。
制定的全国首部全文仅8条的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是广州立法史上条文最少的法规,保障公众在休闲场地能完全放松地休闲,得到舆论赞扬肯定。
制定的全国首部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使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及设置有法可依,走在了全国前列。
修订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首次同佛山协同立法,对各种不文明、不安全或给他人带来不适的乘座行为作出限制,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化解乘客纠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魏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