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拟废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1号),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为更好地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和做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平稳衔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及广东省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有关工作精神,拟废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广州市阶段暂停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暂恢复按照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征缴,待省出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再按照其规定予以实施浮动管理。
对于上述征求意见内容,广大市民可在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和工伤保险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lipeien@gz.gov.cn。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