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驾驶的车辆已经满载,你是否会选择超载冒险?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对车辆超员或超载的现象大多不以为然。可是你知道吗?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别追悔莫及!今日,广州白云法院就通报了一起因为超载引发的刑事案件。
2024年2月24日,被告人张某云驾驶一辆核载7人的小型面包车,搭载13名旅客行驶至本市许广高速庆丰收费站出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云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张某云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令被告人张某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近年来,全国各地校车、客车超员现象频发,由此引发了多起重大交通事故,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伤害。经办法官指出,超员载客对车辆来说易发生失控,对于车上的乘客来说,超出的人员没有安全装置的保护,对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来说更是一个移动的“炸弹”。
法官提醒,从事道路运输工作的驾驶人员及管理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依照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车,杜绝超速、超载等将乘客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弃之不顾的危险行为。同时,乘客也要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选择正规车辆出行,切勿搭载已满载乘客的车辆,以免使自己陷入高风险乘车状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客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