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网友提出的“医院检查结果相互不认”等问题,国家卫健委回应称,将持续推进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广电子健康卡和其他卡码协同应用,建立唯一主索引,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
“换一家医院拍一次CT”,早就被患者吐槽久矣。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在医院做检查不只花钱,还耗时费力。倘若换家医院就得“再来一遍”,很难不让人疑惑不解:究竟有没有必要?如此折腾,加重患者负担、影响就医体验,再往大了看,对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整个就医环境都是一种伤害。
有呼必应,有“病”就治。2022年3月,《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对互认规则、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予以明确。近年来,各地积极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网友反馈看,不同地方进展不一,有的“慢半拍”,有的没落地,与群众期待仍有不小差距。
如何给“医检互认”提提速?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聚焦“受病之处”,清淤、疏堵很重要。比如,要先解决“不能”的问题。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应该方便、“丝滑”。搭建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比如,浙江、福建、江苏、甘肃等省份均搭建了省域内的数据平台;广州市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也已全面启用,实现了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在这方面,各地要加快进度,也要做好省级统筹,避免重复“施工”。
要破除“不愿”的问题。必须承认,重新检查背后是“以检养医”在作祟。而结果互认意味着“创收”减少,一些人自然热情不高。对此,《办法》要求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不因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调减区域总额预算和单个医疗机构预算总额。从各地实践来看,不做调减消除了医院的顾虑,如何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更好激发积极性还可多多探索。
还要解决“不敢”的问题。依据外院的检查结果做治疗,出了问题算谁的?不少医生有此顾虑。对此,各地不妨参考借鉴先行者经验,出台相关指引,细化权责边界,更好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把平台搭建好,把保障做到位,把各种管理要求、奖惩措施写清楚,医院再拒不相“认”,那可就太“豪横”了。
(广州日报评论员 夏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