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春节法定假期(1月28日——2月4日),广州市巡游车每运次加收10元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
乘客乘车时,10元附加费将直接添加在起步价内,即如果原来起步价显示是12元,春节假期期间将显示22元。乘客结算时以车载终端显示器显示的最终价格支付费用即可。如市民乘客对广州交通服务有意见、建议,或遇驾驶员拒载、议价等行为,请拨打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市相关部门将跟进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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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交通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卢梦谦 通讯员:王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