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意见》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等方面提出30条重点举措,推动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国际金融论坛(IFF)永久会址位于南沙横沥岛尖。
支持在南沙建设关键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
《意见》提出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如支持科技创新产业、高端制造产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青年创新创业。其中提到,支持政府引导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及重点制造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清单,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放;支持在南沙建设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关键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研发认证中心、测评中心以及监管平台等机构。
在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领域,《意见》提出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与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如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在港澳居民同意前提下,允许在南沙的港资或澳资银行共享其母行掌握的同一居民信用状况。《意见》还提出,支持粤港澳三地院校在南沙建设高级金融学院、国际化金融研究机构,搭建跨境金融专业人才库,推动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
支持南沙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租赁产业高地
《意见》鼓励广州南沙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包括绿色金融、数字金融、航运金融等。其中提出,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发展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业务。依法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与金融领域应用,积极开展智能信贷、智能投资研发、智能风险控制等智能化金融服务。
当前,广州正处于国际航运枢纽能级提升的关键阶段,《意见》提出,发展服务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航运金融业务,引导和鼓励航运企业国际海运费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此外,《意见》提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和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保理业务,鼓励南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领域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租赁产业高地。
南沙科创中心
支持南沙探索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在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方案》提出加快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适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资金结算政策、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构建便利开展跨境保险业务的交易规则、构建便利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业务的制度安排。其中,《意见》提出,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积极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支持南沙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简化申办流程。探索依托现有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供线上办理跨境股权投资服务。
在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方面,《意见》提出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完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管理机制、加快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综合服务基地等。其中,《意见》强调,探索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支持南沙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探索在金融领域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精简限制性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朝露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