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自“两热”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聚焦环境隐患整治,以实际行动守护市民健康,7月26日至10月14日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深入辖区村(社区)、市场、商铺等重点区域,严格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执法工作,重点针对乱堆放、暴露垃圾、污水等问题进行整治,共查处乱堆放问题1011宗、暴露垃圾242宗,对4宗个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责的进行了行政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有效减少垃圾堆积和蚊蝇孳生的源头。
案例一:个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受行政处罚
10月13日-14日,桥南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存在4 起个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经核查,这4名当事人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依据上述法规第一百一十一条相关规定,桥南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对4名涉事当事人分别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个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受行政处罚
案例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责受行政处罚
7月30日,桥南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汇景大道某公司作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存在未按要求履行责任区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经核查确认,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三)项相关规定。桥南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相关条款,对该公司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责受行政处罚
桥南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环境卫生,减少垃圾堆积和蚊蝇孳生的源头。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桂来 通讯员:钟世伟 黄敏莹

























































